甘孜州出台十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日,甘孜州出台《甘孜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着力去存量、优增量、提质量,健全“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⑴因地制宜推广房票安置。鼓励县(市)通过发放房票方式实施安置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政策。对2024年9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安置工作中实施房票安置,发生的额外购房奖励及“以小换大”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的部分州级财政按20%比例予以补助。
⑵积极实施惠民购房补助。鼓励县(市)因地制宜出台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州内购买商品房的限期补贴政策,根据各县(市)实际兑现补贴,州级财政按20%比例予以奖补。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团购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企业给予让利优惠。
⑶明确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积极支持县(市)按照“以需定购”“职住平衡”原则,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配租保障性住房,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用房。
⑷鼓励开展“以旧换新”。鼓励县(市)通过搭建房企、经纪机构、购房人联动平台,采取企业收购,发放置换补贴等方式,促进居民旧房置换新房。支持通过政府引导、居民自主改造、市场化运作方式,推进棚户区(城市危旧房)、城中村改造,拆旧房换新房,提高新旧转化率。
⑸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鼓励县(市)按照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要求,优化住房设计,积极推广运用适合高寒、高海拔、高烈度地区的房屋建筑新技术、新材料,完善供暖供气供氧配套,提高住房宜居品质。
⑹优化商品房预售管理。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提取流程,合理增加监管资金拨付节点。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可按建筑幢(栋)进行许可预售。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
⑺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进一步发挥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帮助有融资需求的项目达到“白名单”条件。鼓励县(市)通过适当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放宽分期开发和价款缴纳时间,优化调整开竣工时间,允许分期分宗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等方式,支持房企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