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全面推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一
近期,《中共甘孜州委 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委发〔2023〕12号)(以下简称《意见》),即2023年甘委发12号文件公开发布啦!但是文件讲了些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2023年甘委发12号文件吧!
一、《意见》出台有哪些政策依据?
答:主要政策依据有:1.《“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号)2.《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3.《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21〕21号)4.《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年)》(川府发〔2022〕34号)
二、文件起草思路如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坚定不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抢抓能源变革新机遇和绿色低碳发展窗口期,加快打造国家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全面推进甘孜州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州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4月上旬启动《意见》起草工作。4月10日形成初稿并发文征求州司法局、州水利局等31个州级有关部门意见,4月11日挂网征求公众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7条,全部采纳。经清洁能源发展大会秘书组联合成勘院专家多次研讨修改,于5月24日发文征求州委、州政府有关领导和州级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通过州司法局合法性审查。6月15日经十三届州政府第3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此《意见》。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意见》共3个部分27条。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出高质量发展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水风光热储多能互补的发展思路,全力推进全国水风光一体化示范区和四川省绿电供应战略高地建设,加快打造国家重要清洁能源基地。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从“谋划能源体系规划布局、水风光一体化开发、推进坚强可靠电网建设、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发展、提升行业安全管控水平、增进民生福祉”六个方面18项任务提出具体措施。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督导问效、舆论宣传”六方面做好保障,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