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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稻城县亚丁村保护恢复支持激励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03- 30 21: 20浏览次数: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稻城县亚丁村保护恢复支持激励政策措施》的通知

甘办发〔2023〕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稻城县亚丁村保护恢复支持激励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稻城县亚丁村保护恢复支持激励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重要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州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做好亚丁村等传统村落的保护修复与开发利用,确保按时按序完成亚丁村世界级历史文旅村寨打造,特制定以下支持政策措施。

一、财政支持方面

(一)加大保护恢复财政支持力度。州级行业主管部门与州级财政在分配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时给予稻城县倾斜;州、县财政要通过公共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给予支持;在分配一般债券资金时给予倾斜,指导稻城县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债券资金。

(二)通过财政贴息支持金融贷款。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户)贷款,财政按照1.5%给予贴息。对在州内注册从事旅游业、特色农牧业、特色文化产业的企业,当年新增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按照当期国家基准利率的50%不超过100万元予以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三年。

(三)通过财政奖补支持提档升级。对新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的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50万元、20万元;对新评定为“圣洁甘孜”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5万元、3万元。

二、金融支持方面

(四)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用好现有“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运用“乡村振兴·民宿贷”等创新金融产品,鼓励引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民宿经营者的资金支持力度。贷款采取信用方式的,最高可贷款50万元;采取担保方式的,最高可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贷款利率最低按同期LPR利率执行,年利率3.65%—4.3%区间。

(五)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充分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商业银行积极创新抵质押方式和金融产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旅游基础设施以及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总投资的8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执行乡村振兴优惠利率,年利率3.65%—4.3%区间。

三、土地政策方面

(六)统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对亚丁村急需动工、报批的重点建设项目和批次用地,补充耕地指标首先在州域范围内统筹调剂解决,仍无法解决的,由州级借支省级库存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2年内归还同等数量、质量和粮食产能的指标。

(七)开通用地政策“绿色通道”。对亚丁村保护恢复项目需在州级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书的,纳入“绿色通道”,实行“容缺+承诺”方式办理,将规定需提交的15个要件资料容缺至办理时先行提交5个要件资料(其余要件资料由县级政府承诺的方式容缺),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基础上压减60%,即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亚丁村保护恢复项目涉及用地报批的,纳入“绿色通道”实行“远程申报、容缺审查、即报即审、全程辅导”,提供“用地保姆”式服务,“一对一”指导用地报件。

四、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八)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开发导游讲解员、护林员、保洁员、服务员等公益性岗位或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九)促进群众创业。支持亚丁村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创新创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其中: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每个1万元的创业补贴,领创多个创业项目的,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吸纳劳动者就业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支持提高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执行标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升至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升至400万元。

(十)开展职业培训。对亚丁村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技能储备和就业能力,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十一)加强人才培养。鼓励亚丁村从事舞蹈表演以及非遗文化传承等人员积极参与职称申报,获取相应的职称资格。鼓励和支持亚丁村人员参加导游资格证考试。引导州级有关专家开展基层智力帮扶服务活动,化解亚丁村在村级规划、产业调整、民族文化等方面人才短缺的矛盾。

五、招商引资方面

(十二)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给予奖励。对入驻稻城县亚丁村且符合我州产业发展规划的投资企业,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农牧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文旅类或商贸物流类项目,给予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三)对外商投资项目给予奖励。对入驻稻城县亚丁村的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新设项目(不含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增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和金融业),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不低于5%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六、产业扶持方面

(十四)提升特色农业生产能力。支持特色优势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和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一二三产业和农旅文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功能价值。支持农产品品牌打造,开展品牌营销和宣传。在分配州级衔接资金时,给予适当补助。对符合《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帮助争取省级奖励资金。

(十五)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支持亚丁村申报文旅融合示范项目;对亚丁村产品开发、业态布局、非遗保护传承、文化挖掘利用、博物馆展陈等方面给予指导;对亚丁村旅游从业人员开展全覆盖、多层次培训;重点支持亚丁村创建“世界最佳旅游乡村”;策划主题宣传营销活动,在举办四川省国际文化旅游节、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与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联盟、亚太旅游协会等国际联盟机构交流时,对亚丁村进行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