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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01- 10 17: 06浏览次数:

  文件原文甘孜藏族自治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我州第一部政府规章《甘孜藏族自治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正式发布,该《规定》经2022年12月13日第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和12月28日甘孜州第十二届州委常委会第42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标志着历时20个月的我州消防立法工作圆满完成,今后我州消防工作将迎来强而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该《规定》将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鉴于当前我州消防安全领域存在公共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基础设施及维护滞后、消防安全监管难度增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法治建设势在必行。为此,甘孜支队高度重视《规定》编制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规定》作为我州首部地方政府规章,发挥立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补短板、强弱项,将加快推进我州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工作。

   《规定》的法律依据和起草过程。该《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我州消防安全管理实际,以突出问题为导向,坚持科学、依法、民主立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立法依据,并参考其他省、市政府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制定。2021年5月,州政府印发《规定》起草工作方案;2021年6至10月,州消防救援支队完成《规定》初稿起草;2021年11月至2022年9月,州司法局组织对《规定》初稿依法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定》(草案),并于2022年9至10月,征求18个县(市)和州人大法工委、州公安局等32个州级相关部门建议意见,对9个部门提出的21条修改意见依法予以部分采纳;2022年10月,对《规定》(草案)依法公开挂网征集意见;2022年11月,《规定》(草案)再次征求省级、州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市)政府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通过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规定(送审稿)》。

   《规定》的体例构架和主要内容。《规定》共五章二十五条,分为总则、职责与保障、火灾预防与调查、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内容包括:(一)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规定》细化了州、县、乡、村四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将重大火灾隐患报告、专职消防力量建设、防火安全公约制定、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等责任进一步予以明确。对供水、供电、供气单位的安全操作宣传、检查、维护责任等进行了规范。尤其是明确公安机关部门职责:“负责办理涉及《消防法》规定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消防违法行为;负责办理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调查后移送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案件查处工作;负责依法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实施安全许可;负责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监督检查、灭火、应急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负责涉嫌犯罪的案件查处工作。”。(二)强化预防重点领域。一是细化了小型场所、自建房、宗教活动场所等重点部位火灾预防措施,进一步明确了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强化了产权人、管理人和实际使用人的消防安全职责。二是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和法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明确。三是对防止易燃材料滥用、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治理和冒名进行消防技术服务等作出专门规定。(三)延伸调查火灾事故。《规定》在查明起火原因基础上要求对火灾发生的诱因,灾害成因以及防灭火技术等相关因素开展调查,倒查使用管理、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消防安全监管等各方主体责任,分析查找火灾风险、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发现整改问题及责任追究。(四)依法细化法律责任。规定公职人员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狗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规定》的出台,必将有效解决我州城乡消防安全领域存在消防工作责任不紧不实、公共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严重滞后、消防安全监管矛盾突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不断推动城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