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政策解读
文件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近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甘孜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了《预案》。
一、《预案》修订背景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11月17日发布了《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对我省自然灾害救助的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响应等进行了明确并作出制度性安排。我州现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于2021年发布实施,已不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加之过去1年的实践中也暴露出其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修订并发布新的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十分紧迫且非常必要。
二、《预案》修订依据
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特修订完善本预案。
三、《预案》主要构成
新修订的《预案》共分为8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对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方面作了原则规定;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主要对全州各个层面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进行明确,重点明确了甘孜州减灾委员会和州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职能职责;第三部分为灾害救助准备,重点将救助准备措施进行了归并,并明确具体任务和要求;第四部分为信息报告和发布,重点明确信息报告和发布的时效性和规范性;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进一步明确了4个响应等级,并针对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响应明确了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和响应措施,并在启动程序中明确了由谁决定启动救助应急响应;第六部分为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重点对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进行了重点阐述;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8方面内容;第八部分为附则。
《预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我州灾害应急救助能力,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