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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行政审批局 中国人民银行甘孜州中心支行关于畅通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业务现金缴费渠道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 05- 12 14: 09浏览次数:

甘行审〔2021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人行炉霍县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相关要求,为积极畅通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业务(以下简称“行政收费业务”)现金缴费渠道,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使用现金的权益,排除拒收现金隐患,结合我州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要充分认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制意识,人民币现金工作关系到公众切身利益要在确保现金收付渠道畅通的前提下,可为公众提供合法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知晓度

  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级部门分中心,各县(市)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分中心要通过报刊、杂志、LED屏、微端等方式宣传“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同时,还应主动将该文件公示在显著位置,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级部门分中心,各县(市)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行政收费业务的窗口不得标识“无现金”、“拒收现金”、“仅支持扫码缴费”等作为宣传口号,或者为公众使用现金设置歧视性条件。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现金收付渠道畅通

  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级部门分中心,各县(市)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行政收费业务的单位主体,采取自行收费方式的,至少应设置一条人工现金收付通道(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是指由人员值守并收取现金、提供找零的服务窗口或柜台等);采取委托代收方式的,委托方应通过协议、通知、声明等书面形式,明确要求受托方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推广数字政务的,应充分考虑不使用智能设备人士的需要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满足公众现金支付需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现金服务作为基础性业务,充分考虑现金使用需求及存取便利性,确保现金业务网点及自助现金机具等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满足公众需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内设置现金缴费窗口,代理行政收费业务。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级部门分中心,各县(市)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分中心应当对要设置现金缴费窗口,代理行政收费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必要支持,提供便利条件。作为受托方代理行政收费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营业场所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提供现金收费服务。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执行到位

  公众如遇有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应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甘孜州中心支行甘孜州行政审批局等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中国人民银行甘孜州中心支行甘孜州行政审批局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程序规定追究责任

  甘孜州行政审批局电话:0836-28113952826432

  中国人民银行甘孜州中心支行电话:0836-2832996

  

甘孜州行政审批局   中国人民银行甘孜州中心支行  

                  2021年4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