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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 10- 12 14: 52浏览次数:

文件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

8月24日,州政府印发了《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甘办函〔2021〕79号),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预案》的修订背景

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9日印发了《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对我省突发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的总体原则、体制机制等进行明确并作出制度性安排。7月8日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州政府对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进行调整,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甘孜州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甘办发〔2021〕24号)文件要求,将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州应急管理局局长、州水利局局长共同担任办公室主任,赋予了应急管理、水利工作新的职责使命和任务要求,在此基础上对《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预案》修订依据、过程

本次修订主要依据《四川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2021年6月8日,甘孜州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调整后,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州应急管理局组建专班启动《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工作,7月9日《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印发后,我州于2021年7月9日形成初稿,征求32个州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县(市)、海管局、亚管局意见,共收到建议意见3条,7月26日至7月27日,组织省应急厅评审专家库中5名专家对《预案》进行了评审。按照成员单位反馈意见和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预案》送审稿,8月20日通过州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预案》送审稿提交十二届甘孜州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预案》的主要构成

本《预案》共分为八个部分,分别为:①总则、②组织体系及职责、③预防和监测预警、④水旱灾害分级、⑤应急响应、⑥应急保障、⑦后期处置、⑧附则。《预案》特别强调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推进防汛抗旱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防范重大水旱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预案》的主要修订内容

相对原《甘孜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主要进行了以下修订:

一是组织体系方面,新修订的《预案》按照《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甘孜州防汛抗旱体制机制的通知》(甘办发〔2021〕24号)对指挥机构和指挥部办公室进行了相应调整,县乡两级设指挥部、村级设工作小组。对各县市提出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的要求,此条为我州与省预案不同处,省预案只是要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

二是专项工作组方面,参照省级预案,设置了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技术保障组、通信电力保障组、交通保障组、灾情评估组、群众安置组、医疗救治组、社会治安组、宣传报道组10个专项工作组,相比原预案增加了技术保障组和灾后评估组,并按机改后的职能职责明确了牵头负责部门和成员部门具体职责。

三是预警与预警响应方面,按照气象、水文相关行业标准,结合甘孜州汛情特点,将预警分为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风险三类预警,每类预警从高到低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时,州指挥部负责同志组织会商调度;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时,州指挥部总指挥或指挥长组织会商调度。

四是灾害分级及应急响应方面,按照江河洪水、堰塞湖、水库、堤防、气象和干旱类别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并结合实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水旱灾害四级,并对应明确启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和程序。

五是防汛抗旱应急保障方面,主要对灾情发生后,做好通信与信息、应急装备、应急抢险队伍、供电、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资金、技术保障10个方面分别提出明确要求。

六是后期处置方面,在“7.2调查评估中”,要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对造成较大损失的水旱灾害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复盘分析应对处置工作,总结经验教训,着重对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定量总结、分析、评估,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以及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7.4约谈整改中”,增加了“两书一函”机制相关要求。

七是演练方面,在附则中提出预案演练与管理更新相关要求,增加每2年进行一次综合演练的内容。